那曲地区双湖县城至巴岭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双湖县城至巴岭乡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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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双湖县城至巴岭乡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件《关于那曲地区双湖县城至巴岭乡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17〕335号)批准建设,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那曲地区尼玛县城至文布南村公路交叉口至来多乡公路改建工程等六条公路项目法人和招投标方案等事宜的批复》(那发改基建〔2017〕467号)批准进行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那曲地区双湖县城至巴岭乡公路改建工程;
2.2招标范围:项目起点位于双湖县境内,起点K0+000位于距离县城三公里处(与硼砂场至双湖县城公路K217+900形成T型交叉),终点K144+220位于巴岭乡乡政府门口,全长144.220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3标段划分:
全线施工共分为八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双湖县境内;
2.6工期:24个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2年6月1日以来单独完成过两项累计15公里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或单项合同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担任过至少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担任过至少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3.4拟派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注册在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母体机构,担任过至少两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沥青混凝土路面)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最多可选择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若同时被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评选为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投标价高的标段中标。
3.8首次参与(未在西藏自治区承担过相应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人,须获得交通运输部级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2015年度),方可参与投标报名。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拉萨市扎基南路13号政法委院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已换领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提供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资格证、专业证明及社保部门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等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所提供的人员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4)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担任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
(5)投标人拟投入的试验检测机构需提供资质证明,验资报告或授权委托书;
(6)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7)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2016年财务报表未出则提供2013年至2015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近5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五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五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时间:2017年7月2日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民族饭店五楼会议室(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基中路)。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网址:http://www.xzjtt.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www.xzjtt.gov.cn)、中国(网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扎基南路13号政法委院内
联 系 人: 罗女士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
标签: 公路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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