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湾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物化、除臭工艺、危废焚烧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辽东湾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物化、除臭工艺、危废焚烧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辽东湾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物化、除臭工艺、危废焚烧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环境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辽东湾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物化、除臭工艺、危废焚烧增项)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环境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估算价人民币 110 万元。
2.2服务内容:辽东湾新区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物化、除臭工艺、危废焚烧增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专家评估评审,后续环境监理工作,协助业主进行环保验收。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环境影响评价编制20个工作日通过环保主管部门审查,环境监理服务至工程完成环保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经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审核并在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网站(http://www.lnhjjl.com)公示的环境监理企业且同时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投入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拟派环境监理项目总环境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08时30分,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是)、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环境监理企业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近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万元(人民币,电汇)。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营口分行营业部
账号:4179 0002 2410 902
收 款 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再生资源产业园内
联 系 人:吴琼
联系电话:133*****077
购代理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联 系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 系 人:吴崎/范墨荻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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