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省道沙门镇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226省道沙门镇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市226省道沙门镇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7﹞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县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台州中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报玉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确定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玉环市226省道沙门镇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本项目位于玉环市沙门镇76省道与桐兴路相交处绿地(原沙门镇车站),整治总面积约9500m2(其中绿化面积2336m2),主要招标内容为:道路、停车位、广场园林景观、绿化种植并养护、亮化、给水、排水管道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量。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有市政和绿化或市政和园林或市政和景观,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自2014年6月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或绿化或景观项目的施工业绩(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合同价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金额为准)。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4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yhjyzx.com/)网站公告附件处下载。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市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市玉城街道长治路1号2楼,电话:****-********)办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张德电话:135*****008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礼卿电话:****-********、186*****553
招标监管机构:玉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76-********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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