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口镇新窑村(鸭口垄头)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竹口镇新窑村(鸭口垄头)土地开发招标公告
一、发包单位:竹口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鸭口垄头)土地开发项目
三、工程地点:竹口镇新窑村
四、工程概况:经庆元县人民政府[2010]79号文件批准建设,新窑村现有22亩适合开发地块,地类为荒草地,开发后地类为耕地。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生产路、灌排渠、蓄水池、砌石田坎、土地平整等。
五、工程款结算方式:承包方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第一期:经预验收合格后,按核定的实际开发面积70%工程款的40%拨付;实际开发面积未核实的,按立项面积50%工程款的40%拨付,同时退还项目保证金;第二期:通过市级验收并在决算审计结束档案资料缴清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60%;第三期:通过省级复验后,按核定新增耕地面积计算总工程款,付足总工程款的80%;第四期:预留总工程款的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地力培育保证金,一年后经复查无质量问题的兑付10%,第二年地力培育验收合格后兑付10%。
六、招标内容及范围:庆元县国土局编制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七、质量要求:合格(以庆元县国土局验收为准)。
八、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九、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1、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要求:市政、土建、水利类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相应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的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十、开标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核材料3份(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审核材料必须在2017年6月30日10时前提交登记,逾期拒收。
十一、相关款项: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报名资料费300元,以上二笔款项于2017年6月30日10时前以现金方式交到发包单位,逾期无效。
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抵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十二、特别提示:
开标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交资料时验证身份,提交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30日10时0分,地点:竹口镇会议室。请各投标单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视为放弃。
十三、联系人:
发包单位:沈吴艳电话:150*****466(660466)
交易分中心:胡逢阳电话:157*****686(532686)
庆元县竹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6日
标签: 土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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