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滨河安置区(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定陶区滨河安置区(三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DFZT********-***

1.招标条件

菏泽市定陶区滨河安置区(三期)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定陶天诚置业有限公司、菏泽市定陶区滨河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因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菏泽市定陶区滨河安置区。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菏泽市定陶区滨河安置区(三期)全过程监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

2.4监理服务期要求: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后续服务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政府另有安排,从其安排。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凡是政府投资工程按照合同要求没有按时竣工的企业视为不诚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往本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未承担在监项目。

3.3潜在投标人、项目总监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在此报名时间内(以邮件的收到时间为准)把以下资格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fzjtdt01@163.com进行电子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邮件发送后必须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④拟派本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

⑤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⑥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银行回执,银行回执须注明用途;

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察院查询时用);

⑧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空白表见附件)。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

4.3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3922;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4024 7530 0809。

报名时间内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未打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视为没有交纳保证金,其报名无效,保证金退还详见招标文件。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在在开标现场统一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换取保证金收据的供应商其报价资料不予接收。

4.4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定陶天诚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菏泽市定陶区滨河街道办事处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地 址:菏泽市定陶区财政局二楼联 系 人:赵国超、李丽丽

菏泽市定陶区滨河街道办事处电 话:****-*******134*****763

158*****650

联 系 人:孔先生、聂先生电子邮件:fzjtdt01@163.com

联系 方 式:138*****333188*****678网 址:http://www.fzjtcn.com


2017年6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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