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FFW-02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卷烟物流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松北区规划11路、拉萨路、规划15路、规划11路围合地块内西北侧。项目建有联合工房、仓储库房、配套办公楼、车库等项建筑,结构形式有排架结构、框架结构、门式刚架结构等。总建筑面积32319.57平方米。本次招标要求中标人对本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2.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组中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5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9.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进行现场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9.2投标申请人登记时请出示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证。
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发布报名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同时发布在:<http://>)、国家烟草专卖局(<www.tobacco.gov.cn>)。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http://hl.tobacco.com.cn/ycportal/webpublish/module.main)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 话:****-********
传 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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