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群众服务中心LED显示屏建设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PXZB-2017-057
三、采购项目说明:
1.该项目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软硬件建设费用,所有软硬件设施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由其负责软件和硬件的建设、维保,采购方以每年70%的广告发布使用权作为建设成本款,抵扣年限为五年零六个月,服务期满后所有的软件和硬件产权归属采购方所有。
2、本项目建设运营成本约20万,成交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基础上就抵扣年限进行竞价。抵扣年限最短的报价为成交供应商。
3.电子屏每天至少开放八小时,每天最多发布十条广告,每条时长不超过15秒。
4、LED显示屏建设周期为15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
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 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09:00时至11:00时,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办公楼四楼)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00分至2017年7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坤韵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青
单位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66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作华 郑培英
单位地址:五莲县富强路1号
联系电话:****-*******
E-mail:puxinzhaobiao@163.com
八、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标签: 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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