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第十一中学三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赣州市第十一中学三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赣开招字[2017]第90号

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赣州市第十一中学项目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腾路南侧,潘锦路西侧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综合楼、学生宿舍、培训中心综合楼等,及配套建设地下停车场、道路、绿化、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对应赣州市第十一中学三期工程各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本项目监理费约为35.0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标段选择要求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提供的业绩及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实行备案的地区,应提供社保证明)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一致)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监理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一、本项目招标要约费率为1.49%,监理费约59.6万元。二、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4)按本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表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材料;(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7)外省来赣的监理单位应在开标时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投标备案手续材料或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10)本项目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1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12)请未进行过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的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5楼510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相关信息采集:①单位名称;②组织机构代码;③基本户开户银行;④基本户帐号。(1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章鹏联系人电话183*****98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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