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巢湖市区路灯维护主材采购询价函
年上半年巢湖市区路灯维护主材采购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巢湖市市容管理局的委托,对2008年上半年巢湖市路灯维护主材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项目清单的要求提交报价函。
1、货物清单
2008年上半年巢湖市路灯维护主材货物清单
序 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NG150钠灯泡 | 只 | 3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2 | NG110钠灯泡 | 只 | 25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3 | NG250钠灯泡 | 只 | 5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4 | NG250钠灯泡镇流器(内) | 只 | 4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5 | NG250钠灯泡镇流器(外) | 只 | 5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6 | NG150钠灯泡镇流器(内) | 只 | 2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7 | NG150钠灯泡镇流器(外) | 只 | 18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8 | NG110钠灯泡镇流器(外) | 只 | 2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9 | 400W金卤灯泡 | 只 | 1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0 | 250W金卤灯泡 | 只 | 2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1 | 400W钠灯泡 | 只 | 1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2 | 400W钠灯泡镇流器(内) | 只 | 5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3 | 触发器(外装挂钩) | 只 | 4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4 | 触发器(内装双头) | 只 | 40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5 | 金卤灯触发器(内装双头) | 只 | 12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6 | 400W金卤灯镇流器(外) | 只 | 5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17 | 250W金卤灯镇流器(内) | 只 | 120 | 南京三乐、飞利浦、欧司朗 | ||
合 计 |
2、询价要求:
2.1供应商资格: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2 报价函构成:供应商应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具备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只须提供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2.3 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序号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货物序号不得随意变更)。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4 合同价:供应商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5 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至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3、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递交采购保证金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1采购保证金为:2000元;
3.2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6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3.3 采购保证金请于询价截止时间前以电汇、银行汇票等方式汇(交)至以下地址:
银行户名: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巢湖市巢州分理处
银行帐号:131*****093********
如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必须在交款单背面注明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帐户,并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交款单送交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
3.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
A. 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B.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C. 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5 采购保证金的退回
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所有成交产品的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备案后,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6 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履约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有权全额或部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评审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质量第一,价格优先”的评审原则。在确保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供应商价格最低者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与其签订《巢湖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合同》。
5、询价截至时间: 2008年6月12日9时
6、报价函递交地点:巢湖市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办事大厅。
7、 付款:
按照巢湖市财政局文件财购字[2006]62号文件执行;联系地址:巢湖市巢湖中路路180号;邮政编码:238000;电话:****-*******;传真:****-*******;联系人:苏小姐 宋小姐。
8、评审结果可登陆http://www.chaohu.gov.cn/zbcg/查询。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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