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直单位空调采购询价函

巢湖市直单位空调采购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和相关单位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及关键技术参数

数量

采购预算

一包

1

空调

5000大卡 可选品牌:格力或同档次产品

6

97,000.00

2

空调

3200大卡 可选品牌:格力或同档次产品

26

二包

3

空调

3500大卡 可选品牌:格力\海尔或同档次产品

3

95,000.00

4

空调

3200大卡 可选品牌:格力\海尔或同档次产品

7

5

空调

7000大卡 可选品牌:格力\海尔或同档次产品

1

3. 报价函构成:

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每项货物或服务都必须明确标明其所属包号或序号;

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5 产品说明(或产品介绍彩页);

3.6 具备在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4. 报价要求:

4.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货物分包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有选择的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

4.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 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果报价函中提供的相应产品未被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进入http://www.ccgp.gov.cn查询。)

4.6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进口环节的关税、代理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

4.7 付款方式:一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二包验收合格后,第一个月付款30%,第二个月付款30%,第三个月付款40%。

5. 报价函递交:

5.1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5.2 供应商也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以传真件形式提交,但由此造成的价格等信息泄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售后服务:

供应商须在满足产品生产企业固有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基础上,完全响应:所供产品在硬件质量出现问题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

7. 评审原则:

8.1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8.2 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8. 询价截止时间:2008年6月10日9时

9. 报价函递交地点:

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办事大厅),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10.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邮政编码:238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苏小姐 宋小姐

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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