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竣工验收和样品检测服务勘察招标公告

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竣工验收和样品检测服务勘察招标公告

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竣工验收和样品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XTJS********5委托编号: HNZJC2017-FW(XT)-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环资[2013]63号文件、潭昭发改[2017]2号文件、潭昭发改[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竣工验收和样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竣工验收和样品检测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昭山示范区南天化工厂

2.3项目概况:南天化工厂西厂区污染土地范围为14.5万m2。土壤修复工程量面积76031平方米,土方量191488.95立方米;地下水修复工程量面积134882平方米,处理量163324.8立方米。工程投资约16300万元,其中环境工程施工造价约14000万元。

2.4 修复目标:见下表。

表1西厂区土壤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污染物

建议修复目标(mg/kg)

0~2m

>2m

1

砷(无机)

50

50

2

7

7

3

0.64

0.64

4

1,2,3-三氯丙烷

0.05

0.05

5

滴滴滴

2

2

6

滴滴伊

1

1

7

滴滴涕

1

1

8

α-六六六

0.2

0.2

9

β-六六六

0.2

0.2

10

γ-六六六

0.3

0.3

重金属修复目标值符合《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

表2西厂区地下水污染物建议修复目标值

序号

污染物

建议修复目标(μg/L)

1

50

2

10

3

100

4

六六六(总量)

5

5

1,2-二氯乙烷

30

6

氯苯

300

7

10

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参考《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IV类)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5技术方案详见《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方案》

2.6招标内容:

2.6.1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全过程跟踪验收和修复完竣工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包括污染土壤、污染水、气和对环境二次污染的验收评价)

2.6.2南天化工厂(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厂区污染土地治理修复过程和修复后根据HJ25.2-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和有关规定及时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包括污染土壤、污染水、气和对环境二次污染的检测报告)

2.6.3施工监测

2.6.3.1由于清理固废时的二次污染,在原有污染区域外(南部)在深度1m内检测100组。

2.6.3.2开挖基坑大约有11个-13个基坑监测开挖效果,重金属300组左右,有机农药200组左右。

2.6.3.3为防止二次污染对大气监测、场内6个组左右,场外6组左右;噪声监测、在场外(与大气监测内)。

2.6.3.4水监测:污水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包括基坑水监测)400组左右。

2.6.4 竣工验收

2.6.4 .1治理后的土方验收、重金属400组左右的有机农药200组左右。

2.6.4 .2 8m挖完后的地下水监测12组左右。

2.6.4 .3表层土验收总量检测。

2.6.4 .4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一个技术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6.4 .5成果文件按湘政发[2017]4号和湖南省环境监测评价报告编写验收评价报告,编写(包括附件成册)不少于8套,经专家评审通过向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完成备案手续。

2.7服务期限:暂定600日历天(经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

2.8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满足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竣工验收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有CMA认证的质量检测资质。

3.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投标人必须遵守环保部令第4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湘政发[2017}4号《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规定。

3.5投标人必须是通过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信息管理科进行变更备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二楼201-2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73*****963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10楼

联 系 人:罗赞

电 话:****-********

邮 箱:********30@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勘察 检测服务 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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