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开发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监理招标公告
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开发建设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监理,招标人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0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一期工程60万吨/年乙二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
2.2建设地址: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
2.3建设规模:60万吨/年乙二醇
2.4工期:2017年 7 月至2019年5月与项目整体工程一并完成。按照国家水利部、自治区及兵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提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监测、监理资料,配合业主方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类别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2具有同类不小于1家,已投产工程的业绩。业绩要求:承担过国家或省级(含兵团)化工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业绩突出者。项目负责人专业等级要求:水土保持工程监测、监理工程师。
3.3投标方已在所在地水利局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部分)。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止(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13楼由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接收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经办人在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 编:832000 邮编:830000
联 系 人:王卫东、陈小林、常新刚 先生 联 系 人:刘忠元先生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10.保密要求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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