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双湖区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民警周转房工程

那曲双湖区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民警周转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SHGA-XZJCH080022
那曲双湖区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民警周转房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曲双湖区公安局综合办公楼及民警周转房工程;
(二)建设规模:综合办公楼1138.4m2;民警周转房198.31m2及附属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
(三)结构类型:综合办公楼为框架结构、民警周转房为混合结构;(详见施工图)
(四)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安装及附属配套设施(详见施工图);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七)建设地点:那曲地区双湖区;
(八)工 期:120日历天;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由公司法人或西藏分公司负责人(以备案书为准)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区外企业投标人需在建设行政主管备案并在那曲地区建设局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以上资质及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投标申请人于2008年5月30日至2008年6月3日,每日9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四)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外地企业进藏备案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本工程不少于20万元的银行资金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4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西藏双湖特别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曲米路那曲电信驻拉萨办事处花园内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
西藏嘉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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