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工与学生班车租赁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2、近三年(从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工与学生班车租赁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7-z871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教工与学生班车租赁 1项 5、交付地址:蔡伦路1200号 6、交付日期:2017年度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6-27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04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的信用记录。合格供应商可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4日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携带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7-1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七、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期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支付时,请务必在付款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购置费/招标编号”(示例:“招标文件购置费/********”)。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和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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