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夏巴什镇)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叶城县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夏巴什镇)第二标段施工(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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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一、招标条件 叶城县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夏巴什镇)第二标段施工已经由叶发改【2017】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叶城县玉叶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叶城县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夏巴什镇)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26.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叶城亚贝希(14)村 2.工程规模:新建亚贝希(14)村村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700㎡,地上一层,砖混或框架墙体(以施工图纸为准),彩钢顶结构,室内采取电地暖取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YCX****************001 | 叶城县村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乌夏巴什镇)第二标段施工 |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用工协议、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企业主要人员及本项目主要配备人员无行贿犯罪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所报人员需与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一致。同时到叶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登记并接受监督。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6月27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7月03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川渝大厦19楼1909室) 3.保证金子帐号: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7月04日至2017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20:00 2.领取方式: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川渝大厦19楼1909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喀什地区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叶城县玉叶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叶城县 | 地 址: | 喀什市深喀大道川渝大厦19楼1909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李艺飞 | 联 系 人: | 郭山丹 | |||||||
电 话: | 186*****556 | 电 话: | 189*****030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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