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经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14】1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新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
2.2.项目招标范围:弱电智能化工程敷设区域为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项目1#~5#馆室内部分与山西省文化产业园示范区室外部分。工程内容包含:弱电综合布线:示范区1#~5#馆室内,示范区室外部分;网络:示范区1#~5#馆室内:电话,有线网络,无线WIFI;示范区室外:无线WIFI;公共广播:示范区1#~5#馆室内;安防监控系统:示范区1#~5#馆室内,示范区室外部分;一体化机房:示范区1#馆室内;酒店客房管理系统、酒店客房控制系统:示范区2#馆酒店区域。
2.3.总投资额:400万元。
2.4.计划工期:4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建设地址:太谷县乌马河以南;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包含方案深化、安装、调试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下列证件:
4.1.1.上文3.1条款中提到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
4.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已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招标公告期间内开具),“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近五年的同类型业绩。
4.2. 报名时按3.1、4.1、要求提供的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10层)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至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10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西招投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159*****199 联系电话:****-*******
地址:晋中市锦纶路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465号荣华大厦10层
发布时间 :2017 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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