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照明灯具配件及灯泡、灯管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照明灯具配件及灯泡、灯管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照明灯具配件及灯泡、灯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ZB-GK-1705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受矿区服务事业部(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照明灯具配件及灯泡、灯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0年07月31日

2.3 交货日期: 收到供货通知单20日内

2.4 交货地点:矿区服务事业部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首先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在投标时还需满足所参加相应标段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也必须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如投标人注册资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金时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的,应出具注册地工商部门的出资证明)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本身必须具有涵盖招标货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带到现场审核),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灯”或“照明”等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其代理制造商涵盖招标货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证书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灯”或“照明”等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第11类商标注册证(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有效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第11类商标注册证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商标注册证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公司的,投标人与商标注册证公司名称不一致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人与商标注册公司之间有效授权使用证明;商标注册证注册人是个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授权人与商标注册人之间有效授权使用证明。

4、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灯”或“照明”等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原件带到现场审核);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其代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其制造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灯”或“照明”等产品的生产或制造等相关内容,同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灯”或“照明”等产品的销售。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格式见附件,必须使用此授权格式),且不接受转委授权。授权人是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应由总公司提供允许该分支机构以总公司名义授权的有效证明,并提供总公司出具证明部门的有效联系电话和传真(此证明不认定为转委授权)。授权人与制造商为产销分离模式的,应由制造商提供股权、管理或同一出资人等关系证明,同时提供制造商出具证明部门的有效联系电话和传真(此证明不认定为转委授权)。

6、制造商同其委托的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7、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不允许使用两个及以上注册商标进行投标。

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在同一标段不得使用两个及以上不同制造商出具的授权。

9、投标文件中涉及外文资质证照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文译本。

10、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相应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19044-20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制造商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19044-2013”。

标段二: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30255-201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制造商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30255-2013”。

标段三:

(1)针对此标段招标产品目录1-11项: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19573-200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用于此标段投标的产品,须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系统”备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制造商中国能效标识查询系统网站截图),备案信息中“生产者”名称应与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额定功率”应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依据国家标准”应为“GB 19573-2004”。

(2)针对此标段招标产品目录12-15项: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简称CCC证书,原件带到现场审核),且CCC证书中“委托人名称”和“制造商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如果CCC证书中“委托人名称”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但与“制造商名称”不一致,则只有当CCC证书中“制造商”是CCC证书中“委托人”全资子公司的情形视为有效,此情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中产品名称需为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感镇流器”,证书中产品功率须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代理的制造商的CCC证书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此证书影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材料带到现场审核),且投标人代理的制造商CCC证书中“委托人名称”和“制造商名称”应与其代理的制造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如果其制造商CCC证书中“委托人名称”与其制造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但与证书中“制造商名称”不一致,则只有当CCC证书中“制造商”是CCC证书中“委托人”全资子公司的情形视为有效,此情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中产品名称需为 “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用)电感镇流器”,证书中产品功率需逐项满足招标产品功率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7-06-27 08:00:00 至 2017-07-07 23:59:59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标段一500元人民币 ;标段二500元人民币 ;标段三500元人民币 (注:除项目终止外,其它情况概不退费)。

4.2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办理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

4.3购买招标文件

4.3.1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通过U-KEY登录系统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建议使用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3.3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5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

4.3.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所有投标人应于 2017-07-1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171*****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标段一5万元人民币 ;标段二5万元 人民币 ;标段三5万元人民币 的资金作为反担保,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段(包)。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通知。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现场密封递交使用U盘存储的商务、技术和价格文件,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的补救措施(详见招标文件附件5)。U盘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逾期递交U盘,U盘将被拒收。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07-19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东辅楼一楼开标室。

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

七、中标

7.1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矿区服务事业部交纳标段一10万元、标段二10万元、标段三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7.2 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以电汇形式向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标段一4.14万元(此费用由最终该标段所有中标人平均分担);标段二3.7万元(此费用由最终该标段所有中标人平均分担);标段三3.7万元(此费用由最终该标段所有中标人平均分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相关信息: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大庆市乘风支行,银行帐号:2300 1667 1510 5050 1492)。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矿区服务事业部

地址: 西宾路

联 系 人:朱贺邮政编码: 163453

电话:*******传真: *******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物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物资大厦(西宾桥西南侧)

联 系 人: 刘丹 邮政编码: 163453

电话: ****-*******电子邮件:dqliudan@cnpc.com.cn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171*****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管 灯泡 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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