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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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临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临海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受临海市人民法院、临海市公安局委托,就本项目进行网上询价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人民法院、临海市公安局打印机采购
项目编号:临采2017-(XJ)104
采购单位:临海市公安局
采购规模及内容概述:一标段:打印机10台,二标段:打印机50台,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报价系统及附件
预算金额:1标1.20万元 2标6.00万元
采购标段数:2
采购方式:网上询价
供货期:1标7天 2标分批供货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与本项目采购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施工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本项目不报名,符合要求的注册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供应商网上注册详见:http://www.lhztb.gov.cn/view/info.asp?ArticleId=792 (投标人网上注册及IC卡或U盾购买申请办理程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7年07月06日 08:00时前,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注册审核通过后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无法下载请及时联系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也可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到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采购文件答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采购文件。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0.024万元 2标0.12万元。
履约保证金金额:1标0.024万元 2标0.12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
投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转帐、电汇或汇票。
保证金提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账号:***************。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凯歌路6号,邮编:317000)。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报价截止之前
电汇、转账、汇票等通过投标人在中心注册的银行账户缴入中心的保证金,系统会直接录入各投标人IC卡账户,无须再到窗口进行登记(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注:请在缴入、汇入时注明用途(如保证金或席位费或交易费等),以便正确录入相应课目。
不管项目名称是否注明,投标人缴入的保证金均作为企业整体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拥有可用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回: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退回。

温馨提示:本中心将从2017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收退,不接受投标单位非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在中心网站注册个人银行账户,投标时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即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请各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重新确认注册的银行账户为企业的基本账户。如在本中心网站注册的银行账户为非基本账户的,请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我中心窗口办理更正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未提出更正的,本中心默认投标单位在中心网站注册的银行账户为其基本账户。2017年8月1日后,如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从本单位在中心网站注册的银行基本账户缴退的,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温馨提示:退投标保证金请使用网上保证金退款流程及统一保证金退款收据。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报价的递交

投标时间: 2017年07月06日 08:00时至2017年07月06日 11:00时登陆网上竞价系统提交报价,其它形式提交的投标报价,一律无效(在投标时间内可多次提交,仅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有效)。
注:接受网上投标的条件:1、已办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IC卡)和U盾;2、注册帐户中有足够的可自由支配的投标保证金;3、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温馨提示:投标人参加网上询价投标的,必须插入U盾才能进行网上提交报价,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要办理好U盾。


温馨提示:报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请提前提交报价,以免给你造成麻烦。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6日 11:00时。除预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公示外,其它供应商的报价不再公布。

九、其他说明

1、除注明要求进口产品外,投标时进口产品比例不得超过50%;
2、在网上投标开始之前修改采购清单,不再另行通知;
3、成交标准:本次询价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采购预算价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人。具体办法如下:
(1)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人候选人;
(2)如出现最低报价投标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则以最早提交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3)定标中,应坚持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首选中标人,但出现其它原因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违约责任:如供应商在投标中有串标、拢标等违法行为或中标后放弃中标等行为,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外再按相应制度进行处理。
5、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质保期1标3年2标3年;
7、付款方式:1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 ;
8、网上竞价操作说明详见http://www.lhztb.gov.cn/view/info.asp?ArticleId=664

十、联系方式

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U盾、IC卡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海市凯歌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 传真:****-******** 邮编:317000
电子邮件:lhzb.gov.cn@163.com

采购人:临海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
采购人:临海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



更多招标文件附件请登陆账户后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机 公安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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