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晴园商铺分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滨湖晴园商铺分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7YXJB0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晴园商铺分割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233397元
  工期要求:15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列入《江北区2017-2018年度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的施工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满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其它人员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其他岗位人员投标人自行考虑。
  3.4其他要求:投标企业入围申请时提供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应在有效期内,否则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报江北区公管办备案,未及时备案的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4.简易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年6月30日,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简易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信息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各入围单位交易员。
  5.定标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定标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7月3日下午15时00分
  5.2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5.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定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承诺书》、《拟派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格式详见简易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未到场的、资料逾期送达、资料不全、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模糊不清者,将被取消竞标资格。
  5.4中标单位确定:从所有有效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二家单位,按照抽取顺序分别对应本项目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5.5本项目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00%-下浮率)+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本工程以项为单位的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为0元;下浮率为:从3%、3.5%、4%、4.5%、5%、5.5%、6%、6.5%、7%、7.5%、8%11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5.6注册地在江北区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享受B级信用等级待遇。
  6.其他
  6.1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本项目控制价按《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结站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等文件的通知》(甬建价[2016]23号)及《转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甬建价[2016]71号)(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价。
  6.2本项目招投标所有信息均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入围企业交易员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入围企业,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各入围企业交易员,因交易员未收到短信而导致企业未能参加投标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旧城改造办公室
  联系人:应文峥
  电话:135*****06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宁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57号601-609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9*****064
  监管单位:宁波市江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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