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2017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2017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鞍财指县[2016]7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市财政奖补资金及县财政奖补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财政奖补资金70%、市财政奖补资金5%及县财政奖补资金25%,招标人为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2017年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
2.3 合同估算价:75万元人民币
2.4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市政及绿化等工程
2.5工期要求:2017年7月30日开工至2017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93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无经营异常情况;
3.2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3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5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层)持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以下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1.4万元。
5.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民委员会
地 址:台安县新台镇德生村
联 系 人:李自柏
电 话:150*****0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编:114009
联系人:张秀茹、孟艳宏
电话: ****-*******/*******/*******
传真:****-*******/*******/*******-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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