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考试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等级考试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项目类别:货物
招标内容:等级考试机房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询价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尤溪职业中专学校委托,拟对等级考试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项目,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期间的本公司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期间的纳税证明或缴交发票)、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至投标截止日前半年期间的社保缴费明细或缴费票据、银行缴税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备产权证或投标人购买设备的票据凭证等相关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本单位符合本项目专业需求的专业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指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或告知函超过有效期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财库〔2017〕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准备2份,一份由投标代表随身携带,递交投标文件时与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审核;一份随资格文件密封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二、招标编号:yxzc2017-03
招标内容: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28日—2017年07月05日,上午8:30—11:00, 下午15:00——17:00(不含节假日)。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交易中心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标注上所需购买的标书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箱)传真或发邮件至交易中心。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采购人或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口头、匿名、未按程序提交质疑或采购文件质疑有效期后提出的质疑都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尤溪政府采购网(http://yx.smzfcg.gov.cn/mbsec/index.cfm)上公布,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7月1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 07月19上午09:00,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八、联系人:小林 小蔡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
联系电话:0598—*******
传 真:0598—*******
开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06月28日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别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和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一 | 1-1 | 商用台式电脑(教师机) | 附后 | 1 | 套 | 400000元整 | 项目预算金额以本招标文件金额400000元为准。采购网招标公告上的金额403100元为预算申报时初始金额,请投标人自动忽略。 |
1-2 | 商用台式电脑(学生机) | 附后 | 60 | 套 | |||
1-3 | 服务器 | 附后 | 2 | 台 | |||
1-4 | 电脑桌椅 | 附后 | 60 | 套 | |||
1-5 | 讲台桌椅子 | 附后 | 1 | 套 | |||
1-6 | 交换机 | 附后 | 3 | 台 | |||
1-7 | 网络布线软件安装 | 附后 | 1 | 项 | |||
1-8 | 考场监控设备 | 附后 | 1 | 套 | |||
1-9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附后 | 2 | 个 | |||
1-10 | 外置蓝光刻录机 | 附后 | 1 | 台 | |||
1-11 | USB3.0 移动硬盘3T | 附后 | 1 | 个 | |||
1-12 | 4K智能摄像机 | 附后 | 1 | 台 | |||
1-13 | 微单相机双镜套装 | 附后 | 1 | 套 |
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3、“基本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4、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自行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招标采购单位视同投标人完全明了施工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
5、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将作为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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