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2017-418
梨树县南河湿地公园及滨河景观带生态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已由梨发改投资【2017】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目前已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内容:梨树县南河湿地公园及滨河景观带生态建设项目一标段(构筑物、建筑物及铺装工程)、三标段(亮化工程)、四标段(灌溉给水、排水工程)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建设地点:梨树县梨树镇滨河北街南侧,经开大路西侧,南环路北侧,滨河街东侧。
二、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
监理标段: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三年(2014-2016)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企业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监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证书及职称证、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无抵押、冻结证明和社保的良好记录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全部要求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到梨树县政务大厅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2、 监理标段招标文件1500元售后不退。
3、本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公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梨树县政务大厅6楼小会议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梨树县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秀杰
电话:
138*****142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晨歌
电话:
139*****552监督管理部门:梨树县基本建设招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