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后配套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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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分公司

盾构后配套招标公告

(编号:ZTBJGCJCGFGS-JX2017-00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分公司,设备主要用于城轨分公司所属项目

本次招标编号为ZTBJGCJCGFGS-JX2017-002、共分为8个包件,分别为:45吨电瓶车DGPT-01、盾构运输车辆(18m3渣土车)DGPT-02、盾构运输车辆(砂浆车)DGPT-03、盾构运输车辆(管片车)DGPT-04、充电机DGPT-05、45吨门式起重机DGPT-06、16吨门式起重机DGPT-07、(10+5)门式起重机DGPT-08具体数量详见招标信息表

采购资金来源:资金由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分公司筹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分别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南轨道交通R2线八标工程范围:2站2区间,具体为:开源路站、烈士陵园站、西周家庄站~开源路站~烈士陵园站区间,标段全长约3.671公里,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5标工程范围:1站3区间,具体为:大树营站、大树营站~菊花村站~菊华站~昆明东站区间。车站长467m,区间隧道总延米约5066m。

2.2招标内容

2.2.1供货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地铁项目施工所需的盾构施工配套设备。设备名称及规格数量详见附表。

2.2.2包件见附表。

2.2.3供应周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施工结束为止。

3.招标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 第613号);

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5《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铁建设〔2008〕56号);

3.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3.7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颁发的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

3.8《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工[2009]291号。

3.9《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股份成本〔2014〕107号);

3.10《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铁物贸〔2014〕126号)

3.11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须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应具备制造商的正式授权),并且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5.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4年和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5.4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同样提供上述资料)。

5.5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5.6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7投标人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5.8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禁止投标仍在禁止期内的或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不良记录的。

5.9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1)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5.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n.cn)和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www.crecgec.com)同时发布。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务必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988-000)并成为正式会员,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7.2凡欲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8日09时至7月5日00时,将标书费及保证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汇款后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查询(电话:0051-62857661),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记汇款信息,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分公司

银行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账号:3405 0147 8605 0912 345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

联 系 人:闫逵 联系电话:13689285216

8.标书费及保证金的汇入

8.1本次招标的标书费及保证金(币种: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用途栏请填写所买包件号并注明标书费(例:01包件标书费、例:01包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违者后果自负。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0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当面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09时30分)。

9.2 逾期送达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9.3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线上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版为准。纸质投标书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且按时密封送达,外密封注明投标设备类型包件号。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采用word或excel文档且压缩为.rar或.zip格式)一份,可用U盘制作,与正本密封在一起。

9.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9.5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9.6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验后退还)、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09时30分。

10.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天柱路与天达路交汇处(中铁北京工程局)会议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达路20号

联系电话:13689285216

电子邮件:347168469@qq.com

招标监督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

联系人:闫逵

联系电话:13689285216




中铁北京工程局城轨分公司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盾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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