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0MW机组210米烟囱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2×360MW机组210米烟囱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 机组210米烟囱防腐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210米烟囱防腐工程,招标人为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 210米烟囱防腐工程
招标编号:GS(2)*******G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建设规模: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公司锅炉烟囱为210m钢套筒式结构,由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设计,烟囱混凝土外筒主体结构高205m,自立式钢内筒高210m,钢内筒内径为7m,钢材为耐候钢。该烟囱建于1998年,并于1999年投用,该烟囱之前排放干烟气;自2010年脱硫系统投用后即停止使用,目前已闲置6年。在2017年2月20日至23日,河北宏星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烟囱进行结构检测并出具了安全性评估鉴定报告。为保证烟囱在机组的超低排放项目完成后能正常安全使用和保证烟囱的长期寿命,需要对 210m钢套筒烟囱的进行防腐处理。
工期要求:合同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进场执行,本工程工期2017年7月01日~2017年8月31日,总工期 2个月;本工程的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招标范围及内容: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2×360MW机组210米烟囱防腐工程,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供货、机械、电气、工具器等完成本工程从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施工后的检验及保修等工作内容都在承包范围。并负责施工项目开展中的前期准备、施工机械安装(包括拆除)、工程安全措施的布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资格条件
3.1.1 乙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6 有足够适用的、经检验合格、有效的用于现场防腐施工的工程机械。
3.1.7投标人必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投标人参与合同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相应资格证书。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近五年内应具有国内5个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防腐成功业绩及证明文件,且提供可用联系电话。
3.2.2 投标人应具有相同类型项目成功经验,必须具有近五年国内1个及以上火电机组烟囱钢内筒防腐且已稳定投运工程业绩及证明文件,且提供可用联系电话。
3.2.3乙方近五年内的业绩不得出现防腐层脱落、钢内筒腐蚀、渗漏等情况,不得出现返工、修补等情况。有造假、隐瞒业绩事实投标的,经招标人核实后取消其投标资格。乙方提供近五年内烟囱防腐成功业绩清单、包括机组规模、烟囱类别与高度等参数、应用单位及可用电话等信息,供评标委员会当场核实。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所需资料:授权委托人携带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和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等(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四楼405室报名,凭报名回执单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 系 人:李琪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iqi0771@163.com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账 号:0878 8612 0100 3040 13378
招标人: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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