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活动中心设计装饰布展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活动中心设计装饰布展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庭、活动中心设计装饰布展工程(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29 09: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中包含会议服务和承办展览展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正本内提供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可以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中标后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报名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6-29 09:00到2017-07-10 10:00 | ||
备注 |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报名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报名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7-11 10:00到2017-07-11 1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叙永县县城新区便民街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 2017-07-11 10:0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 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叙永县县城新区便民街叙永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 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1.1供应商应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购买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缴纳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 人民币伍仟元整);1.2 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zgpc.gov.cn),成为注册用户,通过供应商账户以网银方式付款(注: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泸州市本级已开通跨行转账功能(试运行),凡是没有开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的网上银行(或网上在线缴费不成功)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网银或柜面转账”方式交纳工本费或保证金。可选择原有登录方式报名交费,也可以通过“供应商网上快捷投标”方式(无需注册)直接报名缴费。1.3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对逾期未交纳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权利。2 供应商可以通过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链接,自主选择相应银行,以网上银行支付方式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磋商保证金。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网上银行转款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核实到账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有效保证金而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根据泸市财采[2015]15号文件):3.1正常评审后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退还: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书面提交填写完整无误的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代理机构书面提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非成交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证金。3.2 成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退还: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向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所缴磋商保证金。4 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截止时间: 2017年0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叙永县人民法院地址: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77*****893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7号楼2104 电 话:****-*******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孙女士电 话:****-******* | ||
备注 | 本项目市网编号:LZZFCGJX(2017)7004(2)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开标条件的信息,请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机构将不组织本项目开标;本项目开标、评标具体场地安排信息,请供应商及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的“评标场地安排”栏目查看。采购文件请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gpc.gov.cn)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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