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桥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标公告
木桥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水城经济开发区老鹰山街道办事处木桥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2、建设地点:水城经济开发区老鹰山街道木桥村
3、项目概况: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位于水城县老鹰山镇木桥村,距水城县经济开发区约8公里,属水城县管辖。井田范围为:东经105°00′18″~105°00′31″,北纬26°35′16″~26°35′23″。由5个拐点坐标构成,矿区面积0.0514km2。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596.76万t,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服务年限20年。矿井采用露天开采,整个矿区划分为一个采区,矿山开采标高为+1988.6至+1825m,采区划分为12个台阶,自上而下的开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期:建设期建材等的运输,可能会造成沿途公路旁噪声、扬尘污染。工业场地的施工噪声、扬尘也将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因素是开采造成地表形态变化,影响井田范围内土地资源和植被等;生产过程中扬尘及道路扬尘对环境空气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生产生活污废水排放对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爆破、挖掘和破碎噪声可能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整合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禁止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少雨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扬尘污染;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要实行定点堆放,集中处理。施工前,环评要求先行建设化粪池(20m3)、隔油池(3m3),日常生活废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不外排。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因开采造成的耕地、林地进行补偿,原地补偿的方式,对排土场进行绿化建设,对采空区尽量进行土地复垦,对复垦区种草与栽植灌木,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征,待采场平台和边坡稳定后可及时整地、绿化或进行土地复垦。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并对工业场地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环评要求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3m3)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20m3),其他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防尘洒水以及周边农用地施肥。
环评要求各工业广场实施“雨污分流”,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场地内设置收集边沟,生产区地面硬化,破碎筛分系统及产品堆场密闭,并左、右岸工业广场生产区地势最低处分别设置一座100m3(两格,2×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场和工业广场生产防尘洒水等。
环评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在排土场周边设截水沟,挡渣坝下游修建沉淀池(20m3),在雨季时收集淋滤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在采取措施后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外排,对石板小河等地表水的影响很小。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对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源,评价要求穿孔凿岩采用湿式作业方式,爆破前先在爆破现场洒水等措施,皮带运输机、产品堆场、给料机、排土场等主要产尘点采用喷雾洒水抑尘,皮带运输机廊道全密封。
(2)环评要求对场区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同时对运输汽车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生产及运输杨尘对环境的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凿岩机、爆破、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评价要求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
(2)针对爆破振动,环评要求从源头上控制振动的强度;划定振动影响范围,严格控制装药量,并在危险区的边界和各路口上设置岗哨和警戒标牌;严格规定放炮时间和控制装药量,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5)固体废物处置
(1)环评要求废土石方运往排土场分开堆存,待矿山开采完毕,剥离的表土用于矿区土地复垦。破碎筛分系统袋式除尘器排出粉尘要求运至排土场进行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处置,化粪池污泥可用于肥田。
(2)环评要求所有机械维修均集中在工业广场机修车间内进行,机修车间设置废机油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定期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规划,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
本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总体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污染物排放要求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和落实;弃土石等均进行综合利用;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并要求在闭矿后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年产30万t砂石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日内,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项目建设对当地成的环境影响,可从环境污染、生态影响等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工程建设之中。
七、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各位公众在充分了解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发表个人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水城经济开发区老鹰山街道木桥村
邮政编码:553600
电话:189*****789
联系人:雷总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
邮箱:********7@qq.com">********7@qq.com
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水沟
邮编:550025
八、公示说明
公众对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可到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水城经济开发区老鹰山街道办事处木桥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水城县恒盛源砂石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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