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将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 招标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电话:0591-********
2、招标文书编号:FYZB-X1-*******(闽财购计2005-394号)
3、货物名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壹套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均为合格的投标方。
(2)投标方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3)投标方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5年6月28日起至2005年7月18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招标文件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或电子版文件,另加50元人民币。
7、 投标截标时间:2005年7月18日15:00。
开标时间:2005年7月18日15:00(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
8、开标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9、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交通路88号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许小姐 汪先生
联系电话:0591—******** ******** ********
传真:059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技术参数
一、数量:壹套
二、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交货。
三、交货地点:中国福州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四、概述: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所需壹套技术先进、高档的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其系统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速度快,并具有良好升级能力设计,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希投标方提供贵公司近年最新、最高档次的设备,且需配备完整。
五、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请以人民币及美元报价,设备合同生效后付60%,设备验收合格后付40%。
六、技术规格及基本要求:(选配件单独列价、附投标方正式的产品文件)
原装进口
1、 激光器基本参数
*1.1半导体激光
1.2波长:810-940nm
*1.3最大激光输出功率:≥30Watt,连续可调
2、瞄准激光
2.1半导体激光,亮度可调
2.2可连续、可闪烁指引光
2.3红色
3、可提供的光纤
3.1裸光纤,直径:200、400、600μm
*3.2插入式漫射光纤,光纤头直径:Φ1.1*20、Φ1.1*30、Φ1.1*40
光纤头360°漫射激光
4、应用方式及控制装置
4.1对组织凝固、碳化和汽化
*4.2组织温度阀值控制装置
*4.3组织温度恒定控制装置
5、预设方式
5.1预设激光参数:激光能量、发射时间、脉冲数量
5.2剩余值显示
6、定时功能
6.1单脉冲 持续时间 1ms-10s
6.2脉冲串 持续时间 1ms-10s,间隔时间 0.1-10s
6.3连续波 2min-10min
7、治疗过程中,脉冲数量、照射的时间及能量将同步被显示
8、光、声报警提示,音量可调节
9、配备:系统运行的防护软件和自动监测系统
10、激光器冷却系统:风冷
11、配置要求:
11.1半导体激光主机 1
11.2激光防护线 1
11.3激光裸光纤,600μm 1
11.4插入式漫射光纤Φ1.1*20 1
11.5光纤钻石切割器 1
11.6光纤护套剥离器 1
11.7激光操作手册 1
11.8激光维修手册 1
12、其他:请补充说明未提及参数及功能和其优势项目,以作为选择的参考。
(具体规格和数量请罗列清楚)
七.技术服务要求:
1.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2天内负责调试至合格。如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买方使用每天将按设备总价的5%赔偿给买方;如交货延期超过7天,将按设备总价的10%赔偿,超过15天将按设备总价的20%赔偿。超过30天将按设备总价的40%赔偿。
2. 该招标设备须为全新原装进口并均应保证正常工作6年以上,全年设备无故障率应达98%以上,低于98%—90%之间保修期按1:3延长保修期;低于89%-80%之间按1:5延长保修期;低于80%予以退货。
3. 根据新仪器特点及技术要求卖方应对买方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至少提供2人次的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培训单位必须是最早购买同类仪器的单位。每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费用由卖方负责。
4.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壹套(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安装维修手册、操作手册、常用易消耗品单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5. 卖方应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该设备保修期为贰年。
6. 卖方在接到买方设备故障通知的1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仪器供应商在国内存储所有仪器零部件,不得以等候零部件进口为由影响仪器的维修。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卖方应提供备品供买方使用。该仪器如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率低于80%,将予以无条件退货,卖方在一周内将贷款退回。
7. 如遇厂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在代理该产品,须与买方做好移交手续。本合同、协议继续有效。
8. 本标书中未明之处,欢迎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详细补充说明。
八、其他:
1、*请将常用的耗材予以报价,并将优惠折扣注明。
2、 维修人员的情况请给予说明。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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