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警用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FCG********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警用器械采购及安装项目(含相关安装及伴随服务)。
(5)资金来源: 财政
(6)采购预算: 约25万元
(7)供货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通过验收
(8)质保期:3年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采购内容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
3、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 ¥5000.00 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056766;联系电话:****-********),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查询电话:****-********(朱会计)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www.dfggzy.com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或生产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副本);(5)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6)投标申请人须提供PDT数字集群对讲机原厂3年售后服务质保函,警用执法记录仪原厂3年售后服务质保函;(7)所投产品(单警装备)必须为江苏省公安厅单警装备入围企业的入围产品并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加盖厂商公章。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zbcg.gov.cn)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7年7月20日15:00至15:30
2、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0日15时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2*****7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西路28#
集中采购机构: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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