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因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1号线唯一电视视频广告经营单位,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站1号线唯一平面灯箱广告经营单位,为更好的与南昌、萍乡、新余等城市相衔接,确保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统一性,该项目分别由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和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止。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宜春市政府采购办(联系电话:****-*******,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6楼)和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地址:宜阳大厦中座730,联系人:邓军联系电话:****-*******)。

关于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理由

市采购办: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南昌地铁广告投放项目是宜春、新余、萍乡三市旅发委联合投资项目,经我市召开的赣西旅游联盟市场营销工作会议决定,拟在南昌地铁站1号线投放旅游广告6个月(包括视频和灯箱),赣西三市计划投入宣传费用180万。其中,我市需分摊广告费用为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因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1号线唯一电视视频广告经营单位,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站1号线唯一平面灯箱广告经营单位,为更好的与南昌、萍乡、新余等城市相衔接,确保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统一性,所以该项目由此两家公司共同承担,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妥否,请批示!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

项目金额

60万元

专家1论证意见

由于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1号线唯一电视视频广告经营单位;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南昌地铁站1号线唯一平面灯箱广告经营单位,故项目只能由这二家公司进行,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朱国旗

职称

中级

工作单位

宜春市财政局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

项目金额

60万元

专家2论证意见

由于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1号线唯一电视视频广告经营单位;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南昌地铁站1号线唯一平面灯箱广告经营单位,故项目只能由这二家公司进行,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李小红

职称

工程师

工作单位

宜春市医保局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

赣西旅游(宜春、萍乡、新余)地铁广告投放项目

项目金额

60万元

专家3论证意见

由于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为南昌地铁1号线唯一电视视频广告经营单位;江西报业传媒地铁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南昌地铁站1号线唯一平面灯箱广告经营单位,故项目只能由这二家公司进行,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邓军

职称

工作单位

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宜春市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告投放 地铁 萍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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