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黄山路(台商投资区)水浸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汕头市黄山路(台商投资区)水浸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黄山路(台商投资区)水浸街道路排水改造工程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郑先生/丁先生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黄山路 (原三脚关沟箱涵至珠江路口) | ||||
建设规模: | 工程计划改建下水道2828米(Φ1100-400MM钢筋混凝土管),改造路面约2万平方米(路面结构上面层为沥青厚7CM,下面层为砼厚20CM),铺设彩色步道砖1.1万平方米,改造路灯68杆以及交通设施配套、绿化改造等工程。工程总投资金额约2738万元,招标金额约138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业务号2008-018的施工图和经财政局审核后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 2、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一个或以上类似市政工程业绩; 3、企业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获得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企业须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八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5、2005年度-2007年度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不得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主管部门扣分; 6、2005年度-2007年度企业没有因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而被登报或上网公示通报; 7、外来企业须在汕办理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在汕须有常设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完整的管理机构和不低于二十人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且该工程技术人员在汕办理了连续三年以上的在汕有效暂住证(截止报名之日止,其在汕办理的暂住证时间不少于贰年,且自报名之日起暂住证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8、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外来企业还需提供在汕工商、税务有效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人员职称证书,和不少于二十人的有效暂住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投标申请人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市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八年(含八年)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及类似市政工程的相关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7、提供2005年度-2007年度该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主管部门扣分的承诺书; 8、提供2005年度-2007年度该企业没有因发生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或因施工不良行为而被登报或上网公示的承诺书; 三、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有效,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或被取消成为投标人,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所有提交的资料(统一A4)复印件一式三份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当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报名者不足10家时将重新招标;当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10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符合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则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0家投标人。 | ||||
报名时间: | 2008年6月5日9:00~2008年6月6日17:00(上班时间内) | 抽签会时间: | 2008年6月10日上午10:00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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