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四所学校塑胶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市中山区四所学校塑胶操场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的委托,对大连市中山区四所学校塑胶操场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四所学校塑胶操场工程。
二、招标编号:TLCG2008-0526
三、项目地点:42中学;白云小学;山屏小学;虎滩小学。
四、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招标内容:
A包:42中学(透气式塑胶1564m2、人造草1086m2、操场基础4040m2、方砖1390m2);
B包:白云小学(透气式塑胶3976m2、人造草1086m2、操场基础6119m2、水泥砼地面1134m2、方砖1057m2);
C包:山屏小学(透气式塑胶3307m2、人造草2102m2、操场基础6197m2、方砖788m2);
D包:虎滩小学(透气式塑胶1131m2、地平漆跑道1695m2、人造草2318m2、方砖680m2)。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工期: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且近三年具有不少于三项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
(二)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近三年无不良纪录,且无在建工程。
(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外地施工单位需具有在大连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技术支持机构。
八、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近三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不少于三个,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九、报名时间:2008年6月2日起至2007年6月6日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报名地点: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联合路与五一路交汇处北)。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08年6月23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401会议室
十三、招标人: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通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59号
联系人:杨春
联系电话:****-****************
传真(自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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