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砂石骨料包件一招标公告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砂石骨料包件一招标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砂石骨料(包件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17384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路面铺筑所需砂石骨料 分包件(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三)进行采购,计划使用 项目自有 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河北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路线全长83.704km,总投资约94.66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项目共设置互通9座,其中枢纽+服务互通1座,服务型互通8座;特大桥1027m/1座,大桥11604m/35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中桥388m/4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小桥541m/73座、涵洞99道;主线上跨分离立交2439m/16座(含互通主线双线平均)、主线下穿分离立交103m/1座、天桥2361m/29座、通道11道;全线设置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2处,信息分中心1处;设置连接线3条,全长14.816km(二级公路)。
河北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位于邢台市西部,行政区自北向南跨临城县、内丘县、邢台县和沙河市。起点位于赞皇县南峪村与临城县郝家庄村之间的石家庄与邢台界,与平赞高速公路顺接,终点位于沙河市后井村与武安市西寨坡之间的邢台邯郸界,与太行山高速公路邯郸段顺接。
2、招标范围:砂石骨料,生产及其相关的装、运及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0-5mm | 吨 | 166961 | |
2 | 碎石 | 5-10mm | 吨 | 107495 | |
3 | 碎石 | 10-15mm | 吨 | 117175 | |
4 | 碎石 | 15-31.5mm | 吨 | 146030 | |
合计: | 537661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图纸设计数量,仅供参考。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并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17年7月-2018年12月(预计),按设备物资部下达的月度计划分数批交货。
5、交货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西黄村镇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标准》GB/T 14685-2011;
本次采购的砂石骨料采用符合技术要求的原材料制作,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遇有矛盾时,按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各包件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可开具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或政府批文;
2、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砂石骨料 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砂石骨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 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砂石骨料供应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
4、各投标人需要根据自身能力选投不同的包件,但招标人在最终每个包件只选取1名中标人,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推荐为其中任意2个或2个以上包件的中标单位。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6 月28日至2017年07月07日下午17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到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二单元一楼 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包件工本费合计售价人民币(大写):贰佰 元整(¥200.00 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仅采用现金 方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07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河北高速公路总承包部一分部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每个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每个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太行山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邢台县会宁镇321省道南50米邢台市幸福苑院内
邮 编:054007
联 系 人:杨红宝
电 话:182*****496
电子邮箱:********7@qq.com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县支行
账 号:1015 2757 2474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77号
邮 编: 810007
联 系 人: 米宏伟
电 话: ****-*******
电子邮箱: ********1@qq.com
九、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 年06 月28 日
招标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河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