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的委托,对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164-0202
2.2招标内容:
(1)炊事员17人
新村社、东山社、上坡坡分社、越州社、潦浒分社、横大路、茨营社、三宝社、温泉分社、沿江社、珠街社、西山社、潇湘社各1人;联社食堂4人。
(2)保洁员8人
联社机关保洁员3人、营业部1人、自助银行保洁员4人。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一年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控制价:696000.00元
2.6投标人可按项目的要求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劳动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或相关许可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资格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5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6提供近三年(金融行业)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7必须提供由检察机构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06月29日起至2017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服务许可证证书、相关人员经当地辖区派出所政审的证明材料、相关人员资格证书、2013年-2015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金融行业)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0日14:30~1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7月20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金利花园酒店七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曲靖市麒麟区农村信用社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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