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电子化扫描招标公告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电子化扫描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农业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电子化扫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F-*******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预算:40.4619万元,其中一包:120094元,二包:141518元,三包:135904元。


2.标包划分:3个包。一包包括104个任务村,户数26273万户,A4纸约632076张,地籍图和公示图208张。二包包括118个任务村,户数31105万户,A4纸约744830张,地籍图和公示图236张。三包包括110个任务村,户数28990万户,A4纸约696760张,地籍图和公示图220张。(具体以实际扫描数量计算。)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包括对档案进行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档案内容纠错、档案装盒、档案上架。把整理成卷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扫描、编辑处理、格式转换、质量检查、数据挂接。(采购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说明)。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有相关服务供应能力。


2.供应商必须提供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见附件。(电话:****-*******


3、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现场由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磋商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日照银行2楼服务大厅(日照市岚山中路41号)。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报名购买。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供应商单位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4.2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3供应商资质证书原件。


4.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7月11日15时30分至2017年0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中路23号岚山住建局一楼)。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07月1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中路23号岚山住建局一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日照市岚山区农业局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19号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市大成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162号


联 系 人:金婷、王善国


联系方式:****-*******


传真:****-*******


E-mail:sdrzdc@163.com


九、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 查询行贿犯罪申请书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XXX项目所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向你院查询XXXX公司,法人XX,项目负责人XX在 201X年X月X日至 20XX年X月X日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公司


二〇XX年X月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扫描 档案电子化 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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