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二轮警用摩托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SD2005-T-017
受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金阊分局、太湖度假区分局的委托,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作为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就上述单位采购的二轮警用摩托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标的清单:
名 称 品牌、规格和型号 数量
二轮警用摩托车 五羊本田WH125J(含警灯、警报、喊话装置) 61辆
车辆外观按公安部颁布的2004式新警用摩托车标识;
二、谈判报价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邀请函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 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 数量 市场价(元) 报价(元) 总 价(元) 交货期
6.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原件)
三、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二项单独制作《报价表》。本次报价所报内容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无论谈判过程中的结果如何,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全部费用。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金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4.响应单位的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应密封送达,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5.除本通知书第一项提出的配置外,其余均为警用摩托车标准配置(含警灯、警报、喊话装置),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6.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质保期至少为一年,车辆发生质量问题,应在4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采购方提出的维修要求。
7.货款支付方式:采购方不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8.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本单位机动车专用发票。
9.成交原则:满足谈判邀请文件要求,最低报价成交。
10.响应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四、质量与验收:
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上述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
2.车辆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包装、质量、性能、随车备品备件、装箱单、随车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明等;所有车辆和附(配)件应符合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乙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验收标准:符合车辆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成交供应商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期限: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七天内。
五、谈判日期:
请你单位携带响应报价文件于2005年7月1日下午1:30时准时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进行谈判。
谈判达成协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谈判程序:
1.检查参加谈判供应商的有关资质、资格文件。
2.第一次报价,报价中包括第三项要求所需的全部费用。
3.分别进行技术评定、价格商讨、商务条款商讨、服务商讨等。
4.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
5.确定成交结果。
七、联系方法:
1.地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三楼
2.联系人: 戴军生 朱海龙
3.电话/传真:****-******** ****-********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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