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05开原至奈曼公路库伦至奈曼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TG2017A030053)

国道505开原至奈曼公路库伦至奈曼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TG2017A03005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505开原至奈曼公路库伦至奈曼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0元,政府投资*******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国道505开原至奈曼公路库伦至奈曼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建设地点: 通辽市库伦旗、奈曼旗

(三)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合同估算价
TG2017A********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乙级(含)以上]
*******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依据、历史背景;建设地区综合运输网的交通运输现状和建设项目在交通运输网中的地位及作用;原有公路的技术状况及适应程度;论述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研究建设项目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预测交通量、运输量的发展水平;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质、地震、气候、水文等自然特征,筑路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合理避让不良地质地段及沿线矿藏;论证不同建设方案的路线起讫点和主要控制点、建设规模、标准,提出推荐意见,按土地部门的预审要求提供推荐方案路线坐标;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测算主要工程数量、征地拆迁数量,估算投资,提出资金筹措方式;提出勘测设计、施工计划安排;确定运输成本及有关经济参数,进行经济评价、敏感性分析;评价推荐方案,提出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负责按专家及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负责协助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开展前期工作,提供所需材料(电子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

(1)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 网址:http:///zbw/index.jsp

(二)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lzw.net

(三)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tongliao.gov.cn)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址: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tlzw.gov.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0:19:00至2017年05月25日 17:3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通辽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11:30时,下午 2:30— 5:30时。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05月19日 10:23:00至2017年05月25日 17:30: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通辽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每套人民币1000元。

八、其他说明

1、项目概况:国道505线开原至奈曼公路库伦至奈曼段公路,工程途经通辽库伦旗和奈曼旗两个旗县,起点位于库伦旗库伦镇石门子桥,途径牌楼嘎查、白音花镇、水泉乡、扣河子镇、新镇,终点位于奈曼旗大沁塔拉镇。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共计约160.6公里。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为14.45亿元。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变更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办法的通知》(通政公管办发〔2015〕1号))必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胜利路北段,科尔沁体育中心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5日24时00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辽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通辽市地 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宋女士联 系 人: 杨晓鹏

电 话: ****-*******电 话: 185*****996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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