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改造招标公告
档案室改造招标公告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芙蓉区地方税务局档案室改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BJZC-CSDS2017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芙蓉区地方税务局档案室改造采购
2、采购编号:BJZC-CSDS20170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 |
档案密集架及相关设备(详见“附件1”) | 1批 | 3395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档案密集架及相关设备 | 详见 “附件1” |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本项目所需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与调试由成交人负责。 2.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3.故障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在48小时内排除。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结算方法 (1)付款方:长沙市芙蓉区地方税务局 (2)付款方式:货到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的30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供货,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应或响应。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6日17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6月29日17时至2017年7月4日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街1号
联系人:刘信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702室
联系人:王润红、易龙
八、行政监管:长沙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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