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元溪护岸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甘元溪护岸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小桥镇后塘村甘元溪护岸修复工程

信息发布:建瓯市小桥镇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7-06-29 11:10:11


招 标 公 告

招标活动日程安排
开标时间:2017-07-09 15:00:00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闽昇招字(南2017)第08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桥镇后塘村甘元溪护岸修复工程已由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瓯市小桥镇后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建瓯市小桥镇后塘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小桥镇后塘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2668.38元,发包价为人民币137402元;

2.3.招标范围:范围为小桥镇后塘村甘元溪护岸修复工程(其中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包括3米便道,护岸修复工程地点由村委会指定并按实际工程量下浮后价格结算);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标段划分:\;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备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投标人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凭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出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水安)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瓯办事处【建瓯市建贸路21号(满江红斜对面世纪华联超市三楼)】购买招标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以现金方式当场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以现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人民币)当场提交,用信封袋装并注明投标单位及金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9日下午15 时00分,开标地点为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小桥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与投标报名时相同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8、关于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按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费用计 取(按中标价1.0%),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小桥镇后塘村民委员会

地址:建瓯市小桥镇后塘村民委员会

电话:138*****917

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建贸路21号(满江红斜对面世纪华联超市三楼);

联系人:林女士邮编:353100

电话:132*****719 传真:0599- *******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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