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HLJL-2017-06-JBJNFW-01

1.概述

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服务商(以下简称“应答人”)就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是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营销体系的重要支撑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第三批审核备案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公司于2011年4月成立,下设市场策划部、技术工程部、财务资产部、综合管理部共4个职能部门。公司现注册资本金6935万元,2016年实现利润5504万元,资产总额达4.3亿元,已连续三年保持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A段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节能服务公司利润排名第一。

国网冀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余气余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电网节能改造、电能替代、绿色照明、建筑节能综合利用、售电、电动汽车租赁及充电桩/站建设等多个领域。现已实施各类节能项目16个,累计投资约5.7亿元。

近年来,因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开展项目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对外签订的合同数量持续增长,在市场化竞争中面临的风险也不断增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项目等引发的法律案件日益增多,亟需聘请高水平律师事务所提供常年法律服务。

2.2采购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向甲方提供下述法律服务:

2.2.1为甲方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在甲方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2 为甲方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2.2.3 起草和审查甲方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一般法律文件;

2.2.4 协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

2.2.5 应甲方要求,列席甲方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起草会议决议与纪要;

2.2.6 根据甲方委托,参与经济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2.2.7 协助甲方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对甲方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及实务培训;

2.2.8 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态及解释。

(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 服务期限:2017年7月-2018年7月。

4 . 服务质量要求

4.1 乙方及其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2 乙方及其律师应当勤勉尽责,依法维护甲方利益;

4.3 乙方应确保所有提交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4.4 乙方在提供法律服务期间,应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和联系。乙方及其律师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5 乙方及其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4.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4.7乙方确认已阅读及理解国家电网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与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规定。

5.应答人资格要求

5.1 应答人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17年1月1日),在北京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

  5.2应答人及其指定的法律顾问必须满足律师执业5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5.3对合同能源管理、购售电合同纠纷、工程项目合同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熟悉并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5.4年内有担任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该业绩证明以合同原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5.5良好的业界声誉;

5.6没有投诉行为,没有被国网公司列入禁止合作的律所名录。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06月29日起至2017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四层咨询事业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1区40号)领取采购文件。每套采购文件200元,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2获取采购资料须知:获取采购资料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本次实行提供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6.竞争性谈判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需提交纸质应答文件及其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10日 9:30(北京时间),所有纸质的应答文件应在截标时间前,在下述地点递交:

地址: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二层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

6.2竞争性谈判(即应答截止时间)时,请应答人代表出席。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联系人: 张维娜 于超

地址: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1区40号)

邮编: 100070

邮箱:zhangweina@heesc.com

电话:***-******** (周六、日及节假日请拨***-********)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账号:****************050

特别声明:

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是本次招标的唯一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的本次招标行为均为非法。提醒购标人注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顾问服务 法律 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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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联电力工程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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