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2017年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邀请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新浜镇,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3、所投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4、投标人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投标方等级资质为AAA级社会组织的优先考虑;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有完成过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方优先考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名称: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2、服务项目依据、背景、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周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项目周期内组织20名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关爱服务(上门打扫、洗衣等生活服务),让服务对象享受快乐晚年生活。项目周期内每人享受服务264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每次服务对象受益75人。

3、项目服务区域:根据项目方案

4、项目交付日期:2017 年 09 月 01 日—— 2018 年 08月 31 日。

5、采购预算金额: 29.0826 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7 月7 日 14:00 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评标时间: 2017 年 7 月10 日 9:30 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评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2、开评标地点:新浜镇机关3102室(若更改会议室会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

本采购项目开评标同时举行。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与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不另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核与开评标同时举行,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属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自行非公开采购项目,招投标书格式及采购程序按本单位文件规定格式发布。

招标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地址: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

邮编: 201605

联系人:陈怡 电话:***-********

2017年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邀请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招 标 单 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需 求 单 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2017年 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项目招标需求书

投标文件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对 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邀请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新浜镇,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3、所投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4、投标人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投标方等级资质为AAA级社会组织的优先考虑;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有完成过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方优先考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服务项目名称: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2、服务项目依据、背景、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周期: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在项目周期内组织20名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关爱服务(上门打扫、洗衣等生活服务),让服务对象享受快乐晚年生活。项目周期内每人享受服务264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每次服务对象受益75人。

3、项目服务区域:根据项目方案

4、项目交付日期:2017 年 09 月 01 日—— 2018 年 08月 31 日。

5、采购预算金额: 29.0826 万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投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合格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评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7 日 14:00 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评标时间: 2017 年 7 月10 日 9:30 时。

五、投标地点和开评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2、开评标地点:新浜镇机关3102室(若更改会议室会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信息在“新浜镇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有关内容并按要求办理。

本采购项目开评标同时举行。

六、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与邀请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不另行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审核与开评标同时举行,投标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作废标处理。

本采购项目属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自行非公开采购项目,招投标书格式及采购程序按本单位文件规定格式发布。

招标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地址:松江区新浜镇中心街1号

邮编: 201605

联系人: 陈怡 电话:***-********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

招标人

采购单位

招标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松江分会新浜工作站

联系人:陈怡

联系电话:***-********

合格投标人

资质条件

见《招标公告》

特定条件

见《招标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投标

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14:00时

招标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14: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1、投标方式:采取书面投标:书面投标文件份数3份,1套正本,2套副本;

2、地点:书面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新浜镇社会事业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开评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

开评标地点:新浜镇机关3102室(若更改会议室会另行通知各投标单位)。

投标人不能参加开评标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

评标方法

见《评标办法》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29.0826 万(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商务报价评分详见评标办法。

总则

1.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

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定义

2.1 “采购项目”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3 “招标人”系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4 “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

2.6 “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

2.7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3.3 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合格的服务

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4. 3 《项目招标需求》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产品的来源地,并按照《项目招标需求》的要求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均将通过“新浜人民政府”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投标人的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依据:

1、评标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招标选定中标单位的依据。本次采购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根据评标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文件按评标细则的规定进行统一评分,各评标项目累计总分为100分。

2、项目评审组成评审委员会。各评委各自独立地进行打分,打分的最小单位是0.5分。最后由招标人对评委的技术评分汇总计算并得出各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名,依此类推确定得分排名顺序,第一名即为中标人。

二、评议规则:

1、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利,评议及评分表要保存备查。

2、评审委员会成员必须对所有投标人作出评议。

三、“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

(一)资格性检查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资格性检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符合性检查

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及规格相符,无论是在商务方面还是技术方面上均无明显偏离或保留。

2、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评审委员会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3、投标方如在投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章节严重缺失不完整;

(2)投标方案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3)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总金额(总最高限价);

(4)投标文件有政府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的;

(三)其他重要说明

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商务报价只要按照如下处理报价: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相对应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报价;投标的总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总预算金额(总最高限价)来报价即可。

第四章 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项目概述

紧紧围绕全镇老龄事业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老年人的各项服务需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为老服务工作,在帮扶孤老、独居、纯老家庭老年人方面起到了老年人急需政府政策但覆盖不到这样的拾遗补缺的作用,务实开拓创新工作,探索出一套专业服务者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老人关爱机制,为社区老人提供优质的服务。结合我镇实际,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聘请社会组织一家开展松江区新浜镇“为老健康关爱服务”。

二、项目标的:

1、健康关爱服务:在项目周期内组织20名志愿者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关爱服务(上门打扫、洗衣等生活服务),让服务对象享受快乐晚年生活。项目周期内每人享受服务264次,每次服务不少于1小时,每次服务对象受益75人。

三、项目经费总额

项目经费为预算总费用 29.0826 万元。

以上项目经费为 健康关爱服务 (经费产生的具体说明)

四、投标人的条件(具体项目具体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新浜镇,依法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3、所投项目应与其业务范围相关;

4、投标人在上海地区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质保体系;

5、投标方等级资质为AAA级社会组织的优先考虑;

6、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有完成过本项目类似工作经验方优先考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为壹年,从 2017 年9 月 1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日。

投标文件附件1:


正本

XXXX年松江区XXXX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承诺书

二、开标一览表

三、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书

(具体目录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排版自行编制)

一、商务响应文件

1.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致:(需求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公告,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向贵方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1份及书面投报文件1正4副 。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项目及其辅助服务的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元)。(★若投标人投报多个包件的,此处需列明总报价 元,再列明每个包件号、包件名、包件的价格)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

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

8.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并对可能发生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的投标内容不一致、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承担全部责任。

9.我方同意网上投标内容均以网上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近期有关投标型号货物的生产、供货、售后服务以及性能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事项:

(4)我方最近三年内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

(1) 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2) 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 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4)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 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6) 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7) 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加强工程建设工程的现场服务。

(8) 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机:

年 月 日


3.开标一览表

(除明确标明“如有”的章节外,都须如实填写)

包件号及名称

序号

唱标要素

具体内容

1

投标报价

元(小写)

元(大写)

2

服务期限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投标函》、《项目预算表》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2)所有价格均须用人民币表示,如有角分应四舍五入进元;

(3)★若投标人投报多个包件的,此处需列明总报价 元,再列明每个包件号、包件名、包件的价格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案书

(除明确标明“如有”的章节外,都须如实填写)

(一)投标人简介

1、基本情况(成立时间、注册地、资产、机构架构图、机构总人数、业务范围等)

2、组织宗旨(愿景、使命、目标、口号)

3、专业优势(人员优势、资源整合优势、实务操作优势等)

4、项目运作经验(如有)

项目运作经验表(如有)

已完成的同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受益人群和人数

项目成果/所获奖项

是否经过验收、审计、评估

1

2

……

实施中的同类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受益人群和人数

机构人员投入数

1

2

……

已完成的其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受益人群和人数

项目成果/所获奖项

是否经过验收、审计、评估

1

2

……

实施中的其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受益人群和人数

机构人员投入数

1

2

……

说明:(1)项目运作经验均为本机构项目经验,不包含项目组人员在其他机构中所获得的项目经验;

(2)凡投标人列出的“所获奖项”均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3)如已完成项目经过第三方验收、审计、评估,须提供相应的报告。

(二)项目背景

1、社区背景

2、服务对象

3、项目问题分析

4、项目目标

(三)项目执行案

1、 服务要求1: (依据项目需求书“项目服务内容”中所列要求)

1-1服务要求1实施总体计划与预期成效

1-2服务要求1实施计划分解

1-2-1子项目(活动)1:【子项目(活动)1名称】

描述(实施内容、时间、地点、频次、受益人群与数量、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本细目具体预算等)

1-2-2子项目(活动)2:【子项目(活动)2名称】

描述(实施内容、时间、地点、频次、受益人群与数量、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本细目具体预算等)

...

2、服务要求2: (依据项目需求书“服务员队伍管理”中所列要求)

2-1服务要求2实施总体计划与预期成效

2-2服务要求2实施计划分解

2-2-1子项目(活动)1:【子项目(活动)1名称】

描述(实施内容、时间、地点、频次、受益人群与数量、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本细目具体预算等)

2-2-2子项目(活动)2:【子项目(活动)2名称】

描述(实施内容、时间、地点、频次、受益人群与数量、人员配置、资源配置、本细目具体预算等)

(四)实施成果评估指标(主要为量化的、具体的指标,即通过本项目的开展,服务对象的各项指标将达到何种程度,以及拟通过什么样的信息、资料等证明该指标已实现)

(五)项目管理方案

1、项目组人员管理

1-1项目组岗位架构图及相应岗位责任

1-2项目组人员简介

四、其他资格文件

1、投标人如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发票购买簿(如有)与《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2、投标人如为企业,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发票购买簿(如有)与《上一年度年检合格证明》。

3、投标人在《同类项目运作经验表》中列出的“所获奖项”所应提供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及相应的验收、审计、评估报告。

4、投标人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承担本项目工作人员表》中列出的“相关资格证书”所应提供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5、XXX年(新成立)成立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XXXX年以前成立的投标人应出具年检合格证明、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6、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业绩、信誉和信用等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说明:以上所列附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 合同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文件附件2:

合同格式

XXX服务项目购买合同(格式)

甲方: (项目需求方)

地址: ,邮编

乙方: (项目服务方)

地址: ,邮编

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等有关规定,现就甲方购买乙方中标的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项目(以下称服务项目)

项目描述:本服务项目旨在XXX范围内,为XXXXX服务

实施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项目经费及拨付方式

1、本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按照中标公告上的中标金额填写)。

按XXX拨付经费:按XXX结算项目费用。

2、其他经费

三、项目运作要求

1、乙方应当依照甲方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和内容、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开展项目运作,履行承诺,诚实守信,保证质量。

2、乙方XXXXXX服务工作,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

3、乙方应当确保对XXXXXXXXXX服务对象服务的延续性。

4、乙方应当对项目运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并为乙方实施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

2.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审查权,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结束后进行验收。

3.拥有本项目相关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及课件、手册、案例集等产出的无偿使用权。

4.在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时,可以会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终止、减少或者追回项目经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并有权获得项目经费;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项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自我检查评估,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XXX等报告材料。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甲方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对服务项目的监管,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提供相关的资料。

4.其他要求:(街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补充内容)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提出。

2.本合同内容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报送上海松江区民政局核准后方可生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主持调解。

2.以下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

附件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备案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需求单位) 乙方(盖章):(中标单位)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健康 为老 松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