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村公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周口村公墓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口村公墓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经济合作社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14: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09:00至2017年07月05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会议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69.39796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经济合作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813866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3A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平先生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口村公墓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口村公墓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FSCG-HCBY2017-05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周口村
联系方式:刘先生813866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平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12、、16、18号10号楼13A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镇
2.2本标项目的预算控制金额为:*******.46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5招标范围:公墓围墙工程、园路工程、绿化工程、门柱工程、牌楼工程、墓碑墓穴工程、焚烧炉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 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以下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外地进京施工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9.3979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9日 09:00至2017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加州水郡西区鲜活市场东门往南100米绿化公司院内80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记录证明文件;
(7)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必须包括本项目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经办人不是项目经理的需要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一同到场,经办人需提供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文件;
(9)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声明;
(10)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盖章(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否则无效)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
标签: 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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