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测量、设计(一至三标段)及整治修复跟踪监测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转发国家海洋局 财政部关于批复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6】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测量、设计(一至三标段)、整治修复跟踪监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境内辽河口以西海域
2.2标段划分、投资额、招标范围:
一标段: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测量、设计(一标段)
投资额:330万元
设计规模:裤裆沟以东2.4万亩海域
招标范围:海岸整治修复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近岸构筑物清理工程、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测量、设计任务
二标段: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测量、设计(二标段)
投资额:360万元
设计规模:裤裆沟以西2.6万亩海域
招标范围:海岸整治修复与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近岸构筑物清理工程、清淤疏浚整治工程测量、设计任务
三标段: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测量、设计(三标段)
投资额:98万元
招标范围:滨海湿地植被种植工程测量、设计任务
四标段: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整治修复跟踪监测
投资额:380万元
招标范围:整治修复行动工程跟踪监测评估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
一至三标段:2017年7月 28日开工至 2017 年8月6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四标段:2017年7月 28日开工至 2018年12月31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冶)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并具工程测量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园林专业职称证书
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海洋检测方面的计量认证资质(CMA)、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参与人员须具有海洋监/检测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至今)具有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跟踪监测、效果评估方面的业绩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月 29日至 2017 年 7月 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节假日除外),一至三标段: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相对应的注册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四标段:请携带营业执照、计量认证资质、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参与人员海洋监/检测证书,业绩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三楼302室、联系电话:
****-*******)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确认函在公告截止前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6.6万元、二标段:7.2万元、三标段:1.9万元、四标段:7.6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6月 30日至 2017 年7月6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21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 系 人:李晋、徐奔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
********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