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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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 - 资格公告 - 资格预审 - 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预审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时间:2016-10-24 17:42:20
项目名称 | 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 |
招标人 | 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
项目所在地 | |
投资属性 | 政府国有投资 |
预审公告 | 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公安消防局业务训练综合楼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位置:三亚市金鸡岭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14080.88 平方米,地上 16 层,地下 1 层。 2.3、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门禁、可视对讲、监控、控制室装修和出入口管理系统等弱电设备设施及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原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 年10 月 24日至2016 年10 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国贸大道 56 号北京大厦 21B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日 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蓝天路16号金银岛大酒店6楼第二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消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凤凰路133号 地 址: 海口市国贸大道56号北京大厦21B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电 话:****-******** 2016年10月24日 |
预审文件 | |
发布日期 | 2016-10-24 17:4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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