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拖拉机等证照制作招标公告
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拖拉机等证照制作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HB****************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Z130*****020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 ||||||||||
采购人地址:槐中路1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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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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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分包名称:河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拖拉机等证卡制作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6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 ||||||||||
采购用途:详见谈判文件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谈判文件 |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谈判方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谈判时提交谈判方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谈判资格。 2、投标人须在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公布拖拉机联合割机牌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农机监(装)发【2013】1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行驶证定点生产企业范围内。投标人投标时提交农业部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 ||||||||||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0日 下午 13:30-14:00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14:00 | ||||||||||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10日下午14:00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8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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