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救济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救济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救济大米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受达日民政局委托,拟对救济大米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省招公招(货物)2017-008 | |||||
采购项目名称 | 救济大米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12.98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请点击此处下载)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零售或粮油及农副产品收购、销售;。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6月29日 16:16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年06月30日至2017年07月0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q.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9:3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9:3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达日民政局 联系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达日民政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 |||||
收款人 |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银行账号 | ****************0313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达日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2017年06月29日 |
标签: 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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