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林业局的2017年森林防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常宁市林业局的2017年森林防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常宁市林业局的2017年森林防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9日


常宁市林业局的2017年森林防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17-A116,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7-A03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常宁市林业局2017年森林防火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CN2017-A116

委托代理编号:HYXT2017-A03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人民币39万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标的物名称与数量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森林防火设备一批

确保产品质量、安装服务和售后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

1、整个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三年。

2、响应时间:一般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解决问题时间,2小时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2天内解决问题。

特别响应时间:30分钟响应,3小时到现场,5小时解决问题。(特别响应启动条件:常宁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Ⅲ级响应或常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指示。)如遇紧急情况,需启动特别响应时间,而中标人不能履行的每次罚款1万元。如中标人未能按采购人需求提供伴随服务的每次罚款1万元。

1、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需全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货物全部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95%,余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全部付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部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6月29日起至2017年7月6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磋商文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5: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5: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 购 人:常宁市林业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地 址:常宁市泉峰东路11号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常宁市青阳南路179-2号

联系人:刘红春

联系电话:0734—*******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建怀

电 话:0734—*******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7号中信大厦1904室

保证金汇至: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00 181 322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森林防火设备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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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鑫天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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