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公安局综合作战平台系统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皮山县公安局综合作战平台系统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皮山县公安局综合作战平台系统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企业前来参与。

一、招标项目名称:皮山县公安局综合作战平台系统扩建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PSXZC*******

三、采购单位:皮山县公安局

四、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五、招标范围: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和相关服务。

六、采购内容: 将原四楼合成作战室移至五楼会议室进行改造,并采购办公桌、显示大屏、对线路进行重新布置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预算价:115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阶、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八、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需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有工商局核准的相应经营范围)、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4、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在和田地区范围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需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查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7、隶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于同一个控股股东(公司或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8、携带本项目所有产品进行现场勘察和系统的测试,购买标书时须出具现场勘察证明(皮山县公安局出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取得时间: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公章各1套,不接受公证件;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1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皮山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后再到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予以报名,然后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地区景苑公务员小区1-1703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2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时间截止前送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开标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高级中学对面)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皮山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180*****95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皮山县公安局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6月 30日 2017年 6 月 30日


标签: 扩建 综合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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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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