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民政局太阳能热能设备项目

莎车县民政局太阳能热能设备项目

【县级】莎车县民政局太阳能热能设备项目询价采购公告KSSCX(XJ) 2017-113号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商品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不接受传真报价和邮递报名)。
1、询价单编号:KSSCX(XJ) 2017-113号

2、采购单位名称:莎车县民政局

3、采购机构名称: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方式:密封报价

5、采购内容:

项目 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技术参数

太阳能热能设备 一组 250000元 详见附表

需提供采购单位开具的备案登记表。联系人电话:138*****158

6、供应商报价要求:投标商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内容应包含报价项目名称、数量、生产厂家、型号规格、供货期限、质保期、单价、总价、投标单位联系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价中包含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7、标书制作要求: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全部胶粘、密封报价中含资质及售后服务承诺(含质保期)复印件等资料。投标文件一正一副,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注项目编号、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严格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过期报名视为无效投标,不予接受。

投标商投标资质: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的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喀什地区本地注册公司)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太阳能真空管集热检测报告原件(加盖公章);

8.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投标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除外), 投标商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采购单位进行备案登记,需提供当地经信委出具的本地生产企业证明,并进行资格预审。需提供采购单位开具的备案登记表,未提供备案登记表的视为无效投标。

10、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一年后付10%的质保金。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1、售后服务:要求自签订合同后7天供货完毕,所有产品质保不少于1年,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更换,保证所有产品的正常使用。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

12、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按照喀什地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执行,对本地企业给予报价6-10%的扣除后,参与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3、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下午7:00(北京时间)前报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14、开标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莎车县城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新公安局斜对面)

16、项目联系人:王瑱梅 陈华 电 话:****-******* 传真:****-*******

莎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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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能设备 太阳能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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