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招标公告

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XP闽招字〔2017〕039号
开标时间:2017-07-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所属地区:
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XP闽招字〔2017〕03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已由********.html&q=%E6%B3%B0%E5%AE%81%E5%8F%91%E6%94%B9%E5%B1%80&ts=********39&t=a13df0bff46166f5d1d17ab653ca97d&src=haosou" target="_blank">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7〕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泰宁仰恩公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101.31m2,总建筑面积为7261.12m2,其中地上面积3798.02m2,地下面积3463.1m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3463.1平方米,停车位70个,可掩蔽人数2372人。地上总建筑面积3798.02m2,其中商业2809.84m2、泰湖楼580.6m2、宁茵阁236.52m2、配电房125.75m2、消防控制室45.31m2。本项目拟建一个平时为地下车库,战时为甲类常6核6级二等人员掩蔽所的防空地下室。地下室车库区设1个防火分区,停车位70个。地面上为市民休闲公园同时建设宁茵阁、太湖楼、戏水池、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等配套功能场所。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文明施工围墙设施施工部分已完成,预计6万元左右,已纳入招标控制价中,此部分费用将在竣工结算时予以扣除);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登陆“省外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4.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5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或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2017年第1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9.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2017年7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09时 0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泰宁县老干部局二楼)购买招标资料,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 10%~ 12%(含10%不含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7月20日下午17: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泰宁仰恩公园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报名号、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8853)

账号:****************030084

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1日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大饭店四楼多功能会议厅(地址:泰宁县东洲路59号,交通局对面)。

7.2开标时间: 2017年7月21日9时 00 分。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法人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泰宁县老干部局二楼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8*****567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泰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监督部门:福建省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停车场 人防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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