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困难群众住院陪护服务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合格公告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困难群众住院陪护服务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合格公告
2017-06-29 17:09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投标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困难群众住院陪护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 ********05
采购文件编号:TXZB-ZFCG2017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其他服务 | 2000 | 200元*2000天 | 400000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陪护服务;
3、陪护人员相关有效从业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下:
1、内蒙古福康陪护服务有限公司;
2、内蒙古平旺陪护病人服务有限公司;
3、内蒙古万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6月29日 8时30分至2017年7月5日 17时30分,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陪护人员相关有效从业证书、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
2) 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无犯罪声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提供不全者视为不合格。
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
2、投标单位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07-06 14:30:00
投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综合三楼
开标时间: 2017-07-06 14:30:00
开标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综合三楼
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综合三楼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系人 | : | 张思宇 |
联系电话 | : |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
1.账户名称: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不塔气支行 账号:820 198 090 100 001 996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冷国文 |
联系电话 | : |
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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